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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真实的完全自我主义者的真实思想,不知大家会对此有何评价呢?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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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bumblebee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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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现转载一篇新闻:

http://www.chinanews.com.cn/life/2010/08-20/2479888.shtml




  “过马路要先向左看,放学后直接回家,不要和陌生人说话……”这些嘱咐大家应该都不陌生。不过网络时代的家长们,你们今后可能还要这样提醒孩子:“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小朋友”。因为,有这样一些成年人,他们热衷于在网络上“装嫩”,欺骗、甚至侵害年龄较小的网民。

网民“星无火”是一个狂热的游戏宅男。最近因为在个人空间发布辱国言论而引起众怒。一番人肉搜索之后,愤怒的网民又发现他有个怪癖,这个生于1983年的成年男子长期潜伏在一款儿童网页游戏里,理由很简单:“可以疯狂欺负小朋友。”

他在儿童网页游戏里作恶,捉弄小孩

在豆瓣社区,愤怒的网民转帖了一则“星无火”在该儿童网页游戏里的作恶自白:

“有一次我挂机去洗澡,回来一看,有个小玩家就靠在我的身边坐着。于是我马上就加了这个孩子,想聊几 句之后把他的密码骗来。这孩子打字非常慢,不是错字就是拼音。最后一问,原来他才8岁。我断定他的密码肯定非常简单,于是连问都没有问,直接自己试,他的 密码居然是123456。

试出密码之后,我把他的衣服和家具卖了个精光,然后把他积攒多日的游戏币全部废光,最后还把它的名字改成了屎尿臭贱狗,密码却没有改。

第二天,这个小孩在同一时间上线,我跟踪观察。小孩发现漂亮的家园变成了荒地,漂亮的小屋变成了破土洞,马上就呆住了。愣了一会以后,钻进了破土洞,然后出来,然后又进去……如此循环不下20次……

自那之后,这小孩好几天都没有玩。我没有想到的是,几天之后,这个孩子又开始上线。我每隔几天就上一 次它的号,把他赚来的摩尔豆全部废光。小孩刚赚来一点,我就全部废掉,他再赚,我就再废。我低价贱卖掉他的家具,扒下他的衣裳……就这样持续了足足有2个 多月,小孩终于彻底绝望了,之后就再也没有上过线。

最搞笑的是,这个***(脏话)连名字都不会改,一直都挂着“屎尿臭贱狗”这个名字继续玩,而我没事就去举报它使用了不文明的昵称,中途封了他2次号。”

网友们愤怒了,而他们还发现,这并不是“星无火”第一次对小孩出手。用他自己的话说,他的信仰就是“要尽自己所能,让每一个开心的孩子不开心。”

网友齐声讨:出来混总是要还的

“星无火”将自己欺负小孩的所作所为贴在网页上,自然引来了一片骂声。大部分网友表示“大人欺负小孩,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——病啊”。

蜜草:这个“星无火”给我一种很恐怖的感觉。伤害小孩子简直就是没有人性。希望“星无火”能从生活中别的东西里面找到发泄的方式,寄托的途径,而不是继续留在游戏里伤害小孩。

“40404”:现在的小孩太可怜了,多是独生子女,没有兄弟姐妹很孤单,又不像我们小时候有空跑来 跑去,玩玩掏鸟蛋什么的,他们的父母是双职工,没人陪,过早地接触到网络。可能他们唯一的娱乐就是玩玩摩尔庄园和上上QQ了,就这样你还欺负他们啊。小孩 为什么会告诉你密码,不因为他们比大人纯真吗?你这个变态,实在太可耻了!

Luminolz:世界是咱80后的,也会是90后的,但最终是00后的,请你,自由地……继续祸害00后吧。但是,请别再以为自己还有45度仰望天空(指用这个姿态扮嫩扮可爱)的权利,因为——不信抬头看,苍天饶过谁!

“星无火”的博客上注明,他的住址是“榆树街70号”。这个地名来自于著名恐怖片《榆树街的恶梦》,剧中的杀手能够潜入孩子们的梦境痛下杀手,很多孩子因为它而夜不能寐、精神恍惚。而“星无火”以“恶梦杀手”自比,也反应出他对于孩子的畸形仇恨。

其实不止是“星无火”,在网络上披着一张嫩皮专门欺骗、欺负小孩子的成年人不在少数。他的博文里提到,像他这样潜伏在儿童游戏中,以欺骗、欺负小孩为乐的成年人还有很多。

在游戏之外的网络世界,另一种形式的欺骗也屡见不鲜:今年5月,40多岁中年男子自称是“20岁少年郎”与广州女孩网恋,并约在西安见面。见面后强行拿走女孩仅有的120元钱。无奈女孩只能向警方求助。


然后我登陆了此人的博客,观赏了此人的东西后,感受到了一个真实的完全自我主义者的存在。说实在话,挺震撼的。


博客地址:http://xingwuhuo.spaces.live.com/


转载其一篇文章:

http://xingwuhuo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7C07CD7A2B9D422A!5403.entry#comment



善恶与道德

数日前,从地铁口出来的时候,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颤巍巍地站在扶梯口的旁边,拎着一个破塑料袋,不停地叫卖玩具。说是叫卖,其实声音有气无力,轻若 蚊鸣,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什么。离近之后才能听清楚——“卖玩具,10元,10元了,一袋子玩具10元”。隔着破旧的塑料袋也能看清楚,里面 是几个很小的毛绒玩具,明显是粗制滥造的小作坊制品。

  我从小就和父母单独生活,一天都没有被老人监护过,除了过年过节时的无奈应付之外,从来都不会去见姥姥和姥爷。即使是近在同一楼层的奶奶,也懒得去看望, 一年到头都未必能去看上两三次。四位老人先后去世之时,我不但没有流过一滴眼泪,甚至连一点点郁闷和别扭的心情都没有,唯一的感觉就是周围的气氛有点沉 重,没有平时那么轻松。

  在听到身边的朋友或熟人说出“奶奶重病了,我心如刀割,连饭都吃不下”/“爷爷病危了,我宁愿自己折寿,也希望爷爷能多活几年”/“姥姥住院了,我觉得连 天都要塌下来了”/“姥爷去世了,我痛苦得要死,眼睛都哭肿了”之类的话时,总是特别的难以理解,就像在听奇谈怪论一样。每当有人和我说起这类话题的时 候,我总是很认真地去倾听,认真的原因并非是理解与共鸣,仅仅是觉得他们的想法稀奇有趣罢了。无论如何,我也无法体会到他们的心情——老人生病死亡不是很 正常的事情吗,有什么可难过的?卧床数年,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终于死了,对子女来说绝对是件大喜事,正常的反应大概是放鞭炮庆祝才对,就算觉得如此露骨有 点过分,起码也应该会松一口气,为什么要哭呢?

  可以十分肯定的说,我对祖辈人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可言,对“老人”二字的全部印象,除了面容丑陋之外,便也只有面容丑陋了。

  但这一次,不知是怎么回事,我突然就觉得那个老太太很可怜,根本就看不下去。于是直接走到她面前,故意装傻问道:“是10元1个吧?”,没等她回答,我便 数清数量之后说:“3个我都要了”,然后给了她30元,拎着玩具离开了。也许她是真的生活困难,必须要翻出点杂物,站在地铁口贩卖。也许她只是个经验丰富 的商贩,专靠装可怜来卖东西,卖完一袋后马上再去拿一袋。但不管怎样都无所谓,反正我当时就觉得她很可怜,所以不由自主地就去买下她的东西。如果不这么做 的话,我便会感到不舒服。

  事后回想,我也觉得自己当时的行为很反常,甚至可以说是荒唐。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,我大概算是做了一件善事。但我能算是个好人吗?恐怕未必。好人不会在摩 尔庄园里骗走小孩子辛苦玩了一年多的帐号,然后勒令他们用米币赎回,并且在骗光孩子们那少的可怜的零用钱之后仍然不还号,任凭他们哭叫哀求,绝望伤心,完 全无动于衷。在喜欢小孩的人眼中,我绝对是个混蛋。

  但我真的是个恶人吗?我自己却也不这么认为。从小学到现在,每到下雪的时候,我都会买十斤小米,拎着沉重的口袋四处游走。每走一段路,便踢散一块积雪,然 后把小米撒在地上,留给麻雀们吃。楼下的那些流浪猫,也是每天准时去喂,不管再累也会坚持,从无一日间断。在寒冷的冬天,我还会找来纸箱、布匹和海绵,然 后缝好垫子铺在纸箱里面,手工给它们制作猫窝。这种事情,即使是普通的善人恐怕也无法做到。在爱猫者/爱鸟者的眼中,我可能又是个动物保护者的模范,超级 大善人。

  我不仅看不得任何小动物遭受到痛苦,甚至对动物外型的假物都抱有强烈的爱心与怜悯。从小到大,我从没有粗暴对待过任何一件动物玩具,小学时买的毛绒娃娃全 部都留存至今。因为我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把小动物形象的东西扔进垃圾箱,哪怕知道它是假的也受不了,总觉得那样太残忍。每次在大街上看见被扔在垃圾堆里的 小熊/小兔娃娃时,心里都会特别的难受,恨不得捡回家之后好好洗干净,然后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。说到这里,也许有人会骂我装逼装到了极点。但这也无 所谓,因为我说的全都是实话,绝无一丝虚伪装逼的成份在内,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。

  这是善良吗?非也,后面会细说。

  同样,我在殴打小孩子的时候,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孩子的嚎哭,中途不但不会有一丝心软或负罪的想法,反而还会兴奋到勃起。

  这是恶毒吗?非也,后面会细说。

  我曾经有个情同手足的好兄弟,暂且就称呼他为Y君好了。使用“兄弟”这个词可能比较恶心,总有点小混混的感觉。我一向很反感那种刚认识没多久就称兄道弟的 白痴,因此连“朋友”二字都很慎用,更别说是“兄弟”了。但此人与我的交情,即使说是兄弟也毫不为过。我们从五六岁的时候就在一起玩,一起打坦克大战,一 起玩魂斗罗,一起玩FC热血足球,一起逃课去游戏厅,一起被初中生勒索劫钱,一起准备刀子和剪子,一起把劫钱的初中生扎得满脸鲜血,一起去各处旅游,一起 准备中考和高考,进入大学之后,也经常去对方的学校探访,毕业后一起谈论工作与未来...算起来的话,交情已经超过20年了,当真算的上是同甘共苦的生死 之交。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。

  这位好兄弟很喜欢死攒钱,从小就是如此,平时极度节省,从不乱花一分钱。我非常反感他这一点,总觉得很恶心,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小孩子。大约是在初一或初二 的时候(95,96年左右),经过数年的FC/MD游戏多人混战之后,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游戏,最后终于下定决心,要拿出积攒多年的存款(具体数目已经不 记得了,大概是一千元左右,这个数字在当年便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元,甚至更多),买一台属于自己的MD主机和几盘游戏卡。

  某个周末,我和他,还有我们的另一个好朋友F君一同出行,去买游戏机。出发之后,还没走出他家的小区,我们便被5名流氓拦下,索要钱财。面对着这些面容凶 恶,年龄比我们大,体型又比我们魁梧的流氓,我和F君完全没有做出任何反抗,乖乖地交出了身上的所有钱财,并低三下四地恳求他们不要打人。而Y君当然不甘 心把自己多年的积蓄乖乖交出,他疯狂地反抗,挣扎,但结果注定是徒劳的。我和F君完全不上前帮忙,只是站在一旁袖手旁观,他以一敌五,完全没有还手之力, 被打的很惨。白白挨了一顿打,钱还是一分没有剩下,而且衣服还被撕坏了。

  此事对Y君的影响非常大,使他几乎崩溃。一个十多岁的大男人,坐在地上泣不成声,活像是一个讨薪不成,反被老板雇人暴打一顿的农民工。稍微冷静下来之后, 他非常激动地斥责我们,问我们为什么不帮他。我的回答很简单,对方比我们强壮,人又比我们多,我们身上没带任何武器,正面冲突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,只会激 怒对方,招来更坏的后果而已。与其如此,还不如乖乖掏钱,破财免灾。这理由非常充分,合情又合理,Y君即使再怎么不甘,也无法进行反驳。

  事后,我主动借给Y君500元,让他再凑些钱,先把机器和卡买了。但他刚被洗劫一空,已经再无储蓄,除了每个月不到50元的零用钱之外,再没有任何其他的 经济来源,根本就拿不出剩下的几百元钱。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,他几乎一分钱都不再花,连根冰棍都舍不得买,把所有的钱都死死攒下,希望能早一日把钱攒够。 而我又主动借钱给他2次,每次都是100元左右,有零有整,号称是自己省下来的全部家当,让他先拿去用,不必着急还。对此,Y君很是感激。数个月之后,他 终于拥有了一台属于自己的MD主机,还有几盘梦寐以求的游戏卡。所花费的金钱,有三分之二以上都是我借给他的。几百元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,像Y君 这种零用钱很少,压岁钱又必须全部上交给家长的孩子,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凑够。再加上我反复表示不必着急还,Y君便只是30元、50元的零散还了几 次,然后便不了了之了。直到我们都上了高中,他还会时常提起此事,赞我是个很讲义气,很够朋友的实在人。

  但他却没有想到,那些流氓其实都是我找来的。我看Y君拼命死攒钱早就很不顺眼了,一直都盼望他丢钱,然后好好反省一下,认识到攒钱的错误,悔恨自己当初不 该这么节俭。如此难得的好机会,我自然要好好利用。在我们约定好出行时间之后,我立刻就委托表兄,找来了几个有过劫钱经验的高中生,然后制定好作案计划, 报酬就是劫来的全部钱财。可笑的是,那些高中生只是一群外强中干的窝囊废,表面上凶狠,其实心理素质也不怎么样。他们根本就没劫过这么多钱,当时是骑虎难 下,无法停手,事后却越来越害怕,多次询问我会不会被警察抓,会不会进监狱,其中一个人甚至还想把钱还给受害者,在我的多次劝慰与开导之下,他们才能彻底 安心放松。经过此事之后,Y君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,也不再死攒钱了,该花时就花,高中的时候还经常和我们一起去各处旅游。至于F君,也是知情人之一,虽然 是在事后(事先告知的话,怕到时露出破绽)。十多年来,他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,并没有告诉给Y君。原因很简单,他非常理解我的性格和思维,虽然并不能完全 认同,但却仍然尊重及信任我这个好朋友。也正因如此,我们的友情才会一直维持到今天。

  既然设计害Y君,为什么还要主动借他钱呢?答案就是两个字:友情。看到朋友有困难,我就想帮助他,仅此而已,绝无虚假。找人害他是一回事,借钱帮他是一回 事,二者互不相干,并无矛盾。我对Y君没有任何恶意与不满,确实把他当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好朋友。但我看他死攒钱不顺眼,于是就找人把他死攒多年的钱全给抢 走了。然后我爽了,满意了,出了一口气,目的也就达到了。接下来,我看见好朋友痛苦,自然就要帮忙,这也是理所当然的。虽然他的痛苦其实是由我造成的,但 那并不是重点。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,理解我的人肯定能明白我当时的心理,不理解的人只会觉得我是个精神病,再怎么说也没有用,所以在这里也就不多解释了。

  另外,我当时的存款其实是比较充裕的,即使借他一千多元也没有任何问题。之所以只借5百,然后慢慢再追加零钱,一是为了显示诚意——“看我多讲义气,手头 就只有这么一点钱,还要借给你”,二就是不想让他立刻买到游戏机。借他钱,是因为我的目的已经达到,既然自己已经爽了,便还是想帮兄弟一把。不一次借足, 是因为我还没有彻底解气,希望他能多郁闷一段时间。如果什么都没耽误,仍然让他第一时间买到机器,我就无法彻底开心了。如此这般,我既卖了人情,又调戏了 他。

  从始至终,我对Y君都没有任何恶意,在事发之前的一段时间内,我们之间连一点口角都没有发生过。我就是单纯地想看他郁闷,和友情/道德之类的东西完全无 关,仅此而已。我害他的时候,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对,也不觉得对不起他,更没有任何负罪感。事后帮助他,安慰他的时候,也并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演戏,而是完全 的真情流露。在之后的十多年里,我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,一起玩游戏,一起去旅游,该聚时就聚,该吵时就吵,丝毫都不觉得别扭。之所以这么坦然,是因为我打 从心底里就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,所以也就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。对我来说,这件事情和摆弄模型,整理书架等行为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,只是一个单纯的普通 行为而已,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满意。再说直白一点,在我眼里,不管是亲人,朋友还是恋人,全部都只是活道具而已。他们的价值与死物没有本质上的区别,唯一 的价值都是让我更加愉悦。

  像我这样的人,也许算是绝对自我主义者。这种人在社会上应该是有不少的,性格也是各不相同。绝对自我主义者的特质并不体现在表面,比如说任性妄为,性格恶 劣,凡事都和别人斤斤计较等等。相反,这种人也许并不难相处,没准还很随和开朗,他们的自我主义主要是体现在深层次的意识形态中。同样的一件事情,绝对自 我主义者与普通人的处理方式有可能会一模一样,但这仅仅是表像而已,其中的思考过程也许是截然相反的,只是最后走到了同一个终点。

 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,到了约定的时间,朋友发短信说堵车,要迟到半个小时。普通人也许会表示谅解,觉得等待是理所当然的,因为他们 的想法是“对方不是故意的,我当然得等”,“因为对方晚一点就翻脸,那不就成了混蛋吗”。而绝对自我主义者有可能继续等,也有可能直接扭头走人。但即使是 选择了等待,原因肯定也是“自己很想去玩,不愿意取消,临时又找不到别人”,而不是“对方不是故意的,理解他”。等待也好,翻脸走人也好,都是为了自己的 感受,而绝非是在体谅对方。如果有其他人可以叫的话,肯定就会直接和别人进去玩,然后把手机关掉,无视迟到者。再退一步说,就算有其他的人可以叫,也要继 续等待这个人,那也是经过权衡之后,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决定。总而言之,不管怎么妥协,也都是在为自己考虑,脑子里想的永远都是“这样做的话,我会不 会开心/难受”。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“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”这个概念。

  再举一个例子,还是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,就在前一天的晚上,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自己的爸爸得了重病,第二天去不了了,只得取消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般人 也许会发自内心地表示理解,并安慰几句,绝不会有怪罪对方的想法。但绝对自我主义者的想法则是生气,而不是同情或替对方难过。他们也许会当场翻脸,直接开 骂,也有可能会忍着怒火去安慰对方几句。但即使是违心劝慰,他们心中的真实想法也一样是“操,你爸怎么这么烦人啊”/“你妈逼,你爸生病和我有什么关系? 让我扫兴,真混蛋”。

  如此解释,应该还是比较好理解的。由于人类无法脱离社会而独自存活,所以任何人都要抑制自己的情绪,谁也不可能做到绝对意义上的肆无忌惮,即使是奥巴马也 不行。在通常情况下,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方式与普通人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。但在骨子里,他们的思维与想法却与普通人有着本质上的差异,他们永远都不会真 正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,他们的脑子里甚至连“为他人着想”这个基本概念都完全没有。一旦处在特殊情况下,这个差异就会瞬间体现出来。在情势必要的 时候,就算把朋友活活害死,他们也不会有一丝犹豫或心理负担。就算有,也只是在担心害死朋友会对自己造成怎样的伤害,而不是对别人感到内疚。比如说,和朋 友一起被困在雪山上,当粮食耗尽的时候,绝对自我主义者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死朋友,靠他的血肉多活几天,绝对不会有一丝动摇。

  在十多年前我就说过,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随意放弃自己生命的人,包括那些为国捐躯的所谓烈士,英雄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,和生命相比, 国家只是微不足道的灰尘而已,连个屁都不能算。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比生命更重要,无论发生任何状况(哪怕是祖国沦陷,主权丧失),也都应该把自己的生 命放在第一位。人生就像是一个RPG游戏,但没有SAVE和LOAD的功能,游戏的机会仅有一次。只要自己死了,整个世界也就消失了,全宇宙都会化为虚 无。整个世界都消失了,区区国家和主权又何足道哉?信仰和荣耀,更是如同灰尘一般微不足道。在那些“烈士”为了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时,他们却没有意识到,自 己已经抛弃了身为人类的基本尊严。

  后来发现,“自己>宇宙”,“自己创造了宇宙”这种观点,早在几百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了。简单解释一下,因为有你自己存在,所以你才能看到这个世界, 感受到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元素都是围绕着你而存在的,你就是绝对意义上的核心。而一旦你死了,你就再也感受不到这个宇宙的任何元素了,这也就意味 着整个宇宙都彻底消失了。所以,完全可以认为,宇宙是你创造出来的,你的命大于等于整个宇宙。

  PS:说到这里,就不得不提一下范跑跑。我真是太理解他,太欣赏他了。当时刚听到关于他的事迹时,我真是激动得都要拍桌子了,因为这种真性情的人实在是太 少见了,尤其是在中国。有很多弱智都恬不知耻地说,老师就应该舍命救孩子,这是最基本的义务,范跑跑就是个没有人性的败类。对于这种傻逼,我真是连骂都懒 得骂。也有一些人比较明白事理,他们觉得范跑跑的行为可以理解,但应该低调一点,用不着大张旗鼓地宣扬那种不能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言论,如果他不这么高调 的话,就不会被这么多人骂,也不会被学校辞退了。持这种观点的人,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有多么宝贵,所以才会把“被学校辞退”、“被人骂”这种微不 足道的小事拿出来说事。而我和范跑跑是同一类人,所以完全能体会到他的心情。别忘了,范跑跑并不是个不通人情事故的单纯少年,他的职业可是个老师,他很了 解这个社会,他完全明白高调宣扬“先管自己再顾学生”这种不和谐的言论会引起怎样的后果,但他还是要把这种观点大声说出来。为什么?因为他根本就是故意 的,他根本就不在乎被人骂,被炒鱿鱼。在我们这种人的眼里,自己的命实在是太太太太重要了,相比之下,名声和职业真是连个屁都不算。他能死里逃生,保住性 命,心中的狂喜已经到了无法抑制的程度,所以才会心甘情愿地抛弃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,比如说名声,比如说职业。当他接到解雇通知书,当他看到成千上万的人 在大骂自己的时候,心里一定是开心无比甜如蜜的,因为越是这样,他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“自己捡回了一条命”。如果换作是我的话,100%也会采取和范跑跑 完全一样的行动——先抛下学生逃跑,再高调宣扬“老子的命最宝贵”的理论,然后成为全民公敌,尽情享受被无数人谩骂的快感。和宝贵的性命相比,职业和名声 简直就像是拿在手里都嫌多余的垃圾,恨不得赶快扔进河里,还能打个水漂看。这就如同买彩票中了五百万,然后心情超爽,随手施舍给路边的乞丐两毛钱一样。

  说完范跑跑,再回归正题。也许有人会觉得“个人>宇宙”这种观点很荒唐,很意淫,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。理由很简单——就算你死了,地球也照样转,别 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,不会受到任何影响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话,这种反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但这种反驳却忽略掉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每个人的宇宙都 是独立存在的,并不是同一个概念。有一万个人,就有一万个平行宇宙,有一亿个人,就有一亿个平行宇宙,各个平行宇宙之间并没有任何交集,“所有人的宇宙” 是不存在的。任何一个人死了,他的宇宙都会整个消失,和别人的宇宙根本就没有关系。你只是你自己,而不是别人,更不是所有人,所以你只能以你自己的立场来 思考问题,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别人的宇宙,别人的宇宙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。如果你死了,你的宇宙就彻底消失了。既然整个宇宙都不存在了,哪里还有什么 “别人”或“其他人”呢?这些东西已经全都不存在了。

  比如说,张三给他的儿子留了一笔遗产,他的儿子也许确实会收到,因为儿子的宇宙仍然存在,只是宇宙里的父亲去世了。但张三死了,他的宇宙就已经没有了,他 既没有儿子,也没有遗产。再比如说,有一个人死了,我们仍然可以在少了一个人的世界里继续活下去,但这个人自己却无法证明自己死了以后,这个世界与其他的 人仍然可以继续存在。

  正因为生命的特殊性,所以,“自己>宇宙”的观点仍然是很有道理的。

  以这种思想作为标杆的话,也可以说,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绝对自我主义者,而且全都是100%纯粹的绝对自我主义者,只是自我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。任何 人的任何行为,归根到底也都是3个字——“为自己”。再说简单一点,任何行为都是单纯的无属性行为,没有任何额外的附加属性(比如善恶,对错,正邪等 等),所有行为的唯一共同点就是“为了自己”。

  “为了别人XX”这种说法,并不是愚蠢幼稚或高尚无私,而是根本就不可能实现,不可能成立,只是一个假命题而已。只要人活着,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为了自己。有的人理解了这一点,而有的人却没有觉醒。

  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,在我看来实在是一件荒唐到极点的事情。你不是别人,怎么可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?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假设,根本就不可能做 到。强行去做不可能的事情,就只会偏离预想的道路,让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。世间无数悲剧,都起源于“我这么做是为了你好”。

  古龙作品中的李寻欢就是个典型的例子,搞不清楚自己的立场,试图以救世主的身份“拯救别人”,结果也只是自作聪明,害人害己。既委屈了自己,又要遭人骂, 被人恨,最后毁掉了恋人的一生,也毁掉了大哥的一生。即使如此,他也还是没有从中吸取教训,仍然愚蠢的“替别人着想”,居然能想出“雇人杀死林仙儿,以免 让阿飞彻底陷进去”这种完全不考虑他人感受的计划,险些又毁掉了兄弟的一生。试想一下,如果李寻欢的计划真的成功了,阿飞就算看清了林仙儿的为人,肯定也 会恨李寻欢一辈子。因为他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,再怎么好心,别人也无法接受,这种所谓的“好心”,给别人带来的伤害要比恶意还大的多。

  如果我是阿飞的话,一定会立刻杀了李寻欢,这种人多留他活一天都是个大祸害。奸诈小人或野心家都可以防备,伪君子也可以看透,只有这种以圣人自居的变态一 根筋才是最可怕的。他就算把你活活害死,也还会觉得自己是为了你好,只是你没有领会他的好意,辜负了他的苦心。完全就是个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。我宁愿 和岳不群,戚长发,任劳任怨这样的人结拜为兄弟,也不愿意和李寻欢这样的人交朋友。和岳不群交朋友,只要没有特殊情况,他还真就未必会害我。如非必要,他 肯定要把君子装到底,没准还会是个很好的朋友。就算真的设计把我害死,起码他也会承认自己是在害人。我既然算计不过他,被害死也无话可说,只能认栽。但要 是和李寻欢交朋友的话,就算被害得生不如死,他也会觉得自己是一片好心,只是对方不理解他,这实在是让人死不瞑目。

  扯远了,回归正题——只要人活着,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为了自己。就像上面所举的例子一样,你越是特别想“替别人考虑”,“帮助别人”,实际上就越是自私,越是在满足自己的欲望。

  我买那个老太太的玩具,是为了老太太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因为我觉得她可怜,所以想要帮她,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心情舒服一点。用30元换来心情舒畅,我认为值得。如果玩具要价300元,我肯定就不买了,因为我觉得不值得。

  父母养育孩子,培养他们长大成材,是为了孩子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他们“自己”想要孩子,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养育“自己的孩子”,让自己拥有一个优 秀的后代。如果孩子杀人放火强奸,最后进了监狱,父母也许就会和他断绝关系,因为他们不想要这种给自己带来负担与耻辱的孩子。

  朋友生病了,我牺牲假日去探望,是为了朋友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我想巩固/维护自己与朋友之间的友情,所以才自愿去探病,仍然是为了自己。我不是弱智, 也不是精神病,而是一个有思维能力的正常人。既然我没被任何人强迫,自己决定花费时间去做一件事,那就肯定有自己的目的。这目的虽然不是金钱,但也一样是 目的,也一样是为了自己。

  某人收入微薄,却坚持捐助失学儿童上学,是为了失学儿童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因为他看到贫困地区的儿童上不起学的时候,会难受,会心疼,所以他愿意付出自己的金钱,尽可能地把“自己的世界”里的某一部分改变成自己想要的状态,让自己不再难受。

  富豪或明星向慈善事业捐款100万,是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吗?不是,是为了花钱换取自己的公众形象。就算是同情心很强,真心真意的想要帮助别人,那也一样是为了自己——因为是“自己想要”帮助别人,想帮助“自己的世界”里的人。

  恋人背叛了自己,却选择无条件原谅,继续在一起;恋人重伤瘫痪/容貌全毁/生活不能自理,却选择不离不弃,陪在身边照顾...是为了恋人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说到底,也是因为自己不想离开她/他。分手或不分手,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所做出的决定。

  你有100万存款,朋友管你借50万,你二话不说就借出去了,而且不要借条,这是为了朋友吗?不是,仍然还是为了自己,因为你自己愿意帮助自己的朋友。朋 友和存款都是属于自己的东西,无论怎么决定,也都是为了自己。朋友借50万,你会借,那80万呢?100万呢?100万+你的全部家当呢?100万+你的 全部家当+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呢?100万+你的全部家当+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+把你的老婆卖到窑子里换来的钱+把你的孩子卖给 人贩子换来的钱呢?一旦超越了你的接受范围,你便肯定会拒绝,因为任何人都只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,永远都是如此。而只要选择同意,那就只能说明目前的条件 还在你的接受范围之内,你自己在权衡之后,觉得付出“自己的这些财产”来帮助“自己的朋友”是值得的,所以才会答应对方的要求。从本质上说,这和拒绝是完 全一样的,都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自愿选择。

  李寻欢请求吕奉先杀死林仙儿,是为了阿飞吗?不是,是为了自己。是他自己觉得林仙儿是恶人,自己想杀死她,自己不希望兄弟和她在一起,自己想让兄弟离开 她,忘记她,按照自己的想法活下去。还是那句话,越是觉得自己在为别人着想,往往就越是最大的自私,因为“我必须要帮助我的朋友”本身就是自己的想法与欲 望。

  ......

  在个人>宇宙的大前提下,健康,父母,恋人,朋友,子女,金钱,汉堡包,干脆面,水杯,时间,模型,游戏机,漫画书,睡眠,话剧...这个世界上的 任意两样事物,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,全都可以放在天秤上分出高低,计算出精确的价值。人类所做出的一切行为,全都像摆弄自己房间里的小物件一样,无论 怎么摆放,怎么调整,也都一样是普通平常的举动,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与是非之分。

  所谓的“为别人如何如何”,全都是自欺欺人,自我催眠的假像而已。只要你没死,你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一样的,不分大小,不分种类,绝无任何本质性的差别。

  捐助慈善事业也好,花天酒地去挥霍也好,都是很单纯的普通行为,我并不觉得二者有什么区别。同样都是花自己的钱,同样都是让自己满意,又有什么不同了?唯 一的区别,也只是社会认同度有高有低罢了。胡乱挥霍,就会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谩骂鄙视。捐助慈善事业,就能得到很多人的赞扬和尊敬。可社会认知度又是什么 东西?不也就是一群个体的集合吗?又有何价值?谁规定捐助慈善事业就是对?谁规定胡乱挥霍就是错?捐助慈善事业,一万个人支持,一百个人不屑一顾;胡乱挥 霍,一百个人支持,一万个人鄙视,这不也只是数字上有差别而已吗,有何本质区别?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善。

  同样道理,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恶。什么叫恶?屠宰场杀猪杀鸡算不算恶?明明是很残忍的杀生,但几十亿人都要吃肉,这就变成了正当的行为,杀一万 只都不算恶。但如果杀死一只大熊猫,仅仅是一只,就会成为被无数人唾骂的凶手。大熊猫和牛都是生物,也都是很可爱的大型哺乳动物,但为什么杀一只大熊猫就 是恶,杀一万头牛都不是恶?表面上的原因谁都知道,那就是牛的数量多,大熊猫的数量稀少。但谁规定稀少的就该保护,数量多的就该杀?如果有人觉得牛很忠厚 可爱,一只都不该杀,难道就错了吗?人类的数量更多,如果有人觉得应该消灭掉20亿人口,难道就错了吗?

  所以说,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善与恶,无非就是支持者的多寡有所不同罢了。或者说,自己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绝对的善与正确。只要你自己想清楚了,并且愿意去做 的话,即使是强奸或吸毒也不能算是恶——既然愿意承担强奸之后被通缉/抓获/判刑的后果,愿意承担吸毒对身体带来的伤害和对生活的影响,那强奸与吸毒也便 只一件普通的个人行为而已,并没有什么错误可言。也许50亿人都觉得这是错,是恶,但只要你自己不这么认为,那这对你来说就不能算是错。

  苏梦枕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——“忠就忠,奸就奸,好就好,坏就坏,没啥大不了的。生就是生,死就是死,人活着,总要做决断,选错了,也不过是错了,选对 了,也不过是对了,一刀子下去,砍的不是魔,那就是神,也没什么不可以的”。再进一步想的话,这个世界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奸不奸,坏不坏,错不错,只有 存在或不存在,做过或没有做。只要你做了一件事,这件事就会成为唯一且永远不可改变的绝对事实,并没有对错之分。

  世界上的任何行为都没有好坏,正邪,黑白,对错之分。不信的话,可以自己在脑子里想象一下,有什么事情是对的?又有什么事情是错的?就算想上1个小时,又 能想出一件绝对的善事或恶事吗?肯定想不出。因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,你从老虎的口中救下了小羊,对小羊来说就是善,对老虎来说就是恶。只 有不同的立场,而没有绝对的善恶。

  我到底算是个好人,还是个坏人呢。按照一般的解释,无非也就是“没有绝对的好人,也没有绝对的坏人”,“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念和恶念”。“双重性格,人格分裂,自己内心也很矛盾纠结”,等等等等。

  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,但现在却觉得那类观点全都是屁话。既然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善恶,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。任何善恶标准都是人为制定的,没有任 何善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,同样,任何所谓的恶也都会有人理解。把人强行划分成好人与坏人,本身就是一件很荒唐的时候。以我为例,帮助Y君也好,陷害Y君也 好,都只是“我想做”的普通行为而已,完全没有任何不同。我的内心根本就不矛盾,从来都没有纠结过。

  爱护小动物也好,折磨小孩子也好,陷害兄弟也好,兄弟情义也好,全都没有做作,没有刻意,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情。友情是真的,朋友是真的,想看朋友倒 霉,想看朋友痛苦也是真的。我没有任何善恶观与是非观,只是单纯地想要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已。活在这个世界上,其实就是在玩一场游戏,我希望触发什么样的经 历,就努力去实现它。饿了吃饭,累了睡觉,想约朋友就约朋友,想害朋友就害朋友,仅此而已。既然我自己想要这么做,那我肯定就会觉得这么做是完全正确的。

  正确与否,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我自己想不想。至于社会道德标准,我从骨子里就完全无视,因为那和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。张三和李四都觉得屎很好吃,我会跟 着去吃吗?王五和赵六都觉得穿红色外套是很一种下流的行为,我难道也非得赞同他们的主张?同样,就算全世界都觉得欺负小孩子是恶,为国捐躯是善,我也会保 留自己的观点,绝不会盲从。所以,当我陷害过朋友之后,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罪恶感,更不会觉得自己不道德,或者对不起朋友。

  我要是在路边看见一只死麻雀,肯定会难受好久,半天都缓不过神。但得知前一段时间的那个福建南平小孩被杀事件时,我确实就是发自内心地高兴,做事情都精神 百倍。像我这种心态,到底算善念还是恶念?肯定都不算,因为两个都是我的真实想法,并没有什么善不善,恶不恶的区别,仅仅只是一个平常人的心态而已。有人 也许会说,我这种想法是畸形扭曲的,但我也可以说,像他那种同情小孩子的想法才是变态恶心的。他也是一个人,我也是一个人,他凭什么说我是不道德的?凭什 么规定人类就必须同情人类?当我们的想法产生分歧时,我完全没有羞愧的必要。他并不比我高尚,我也不比他扭曲,只不过是他这种想法的赞同者比我的多而已。 说到最后,仍然只是一个单纯到极点的“多数压倒少数”的问题。

  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,所谓的道德标准,全部都是人为制定的。归根到底,也就是把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强加给少数人,并强迫他们接受。少数人本来并 没有任何过错,但在人为划定的道德标准面前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恶人,坏人,没有道德的人。正如那句话所说的一样: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。

  任何道德准则都是人为制定的,今天的道德,以后可能就是不道德。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做的普通事情,在几百年前,甚至是几十年前,就有可能是很不道德的行为。 同样,很多我们现在根本就不敢去做的事情,在几十年后也许就是天经地义的正常行为。我们看西藏的天葬,觉得很野蛮,很血腥。但人家却觉得被秃鹰吃掉之后就 可以升天,是至高的荣耀,把尸体直接埋在土里,任其腐烂掉,或者推进火炉里烧成灰才是残忍可怕,对死者大不敬的举动。各有各的文化习俗,谁也没资格说别人 就是错的。所以,有时候不应该过分执着于所谓的社会道德,因为很多社会道德本身就很不道德。很多你一直都觉得天经地义的事情,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,又是否 真的是天经地义呢?

  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永恒法则就是弱肉强食。除此之外,再没有任何其他的道德标准。而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,“弱肉强食”就进化成了“少数服从多数”,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,仍然是谁的拳头硬,谁就有道理。小到个人,大到国家,都是如此。

  有些事情,不同立场的两方人数比较均衡,便能形成和平的争论与探讨,无所谓善恶对错。比如说,马加爵和杨佳杀人,有一部分人支持马加爵和杨佳,觉得他们值 得同情,另一部分人觉得马加爵和杨佳都是该死的凶手。由于持两种意见的人都不在少数,谁也无法彻底压倒另一方,所以双方就都不能算是恶。你就算支持杀人凶 手,也不会被视为没有道德的恶人,因为有很多人支持你。而有些事情,不同立场的两方人数相差悬殊,无法形成势均力敌的争论,少数人就会成了不道德的恶人。 比如说,杨丞琳说了一句“抗日战争才打了8年?南京大屠杀才死了30万人?”,立刻就遭到了上亿粪青的谩骂声讨,你要是再支持她,替她说话,就会立刻被归 入到“不道德”,“人渣”,“垃圾”的群体中。按照社会上公认的道德标准来看,“杀人”和“说错话”的罪恶程度明显不可同日而语。但现在的状况却是,你支 持杀人犯是道德的,支持说错一句话的人却是不道德的,这是不是很荒唐呢?这道德标准究竟体现在哪里呢?无非就体现在人数上罢了。人多就有理,人少就没理, 就这么简单。

  举个最典型的例子——爱国。本身只是一种很普通的个人喜好取向问题,如今却俨然成为了衡量道德底限的标尺,如果有人表示自己爱日本胜过爱中国,肯定会遭受 到猛烈的谩骂,并被归入到人渣的队伍中,这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。我住在10号小区,但我更爱12号小区,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?没有。我身为一个北京人,第 一爱上海,第二爱北京,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?肯定没有。我身为一个亚洲人,第一爱欧洲,第二爱亚洲,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?还是没有。那我身为一个中国人, 第一爱日本,第二爱中国,又有什么错?哪里不道德了?说白了,还是那句话,多数人说你不道德,你就不道德。

  多数人代表不了少数人,就如同少数人代表不了多数人。如今已是文明社会,“少数服从多数”这一原则已经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,凭个人的力 量很难去改变。我们为了在这个社会上生存,便免不了要妥协。但妥协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抛弃自我意识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我觉得还是应该把“自己的想法”放 在第一位。与其总是去想“这件事是否能被社会道德所接纳”,倒不如多想一想,自己觉得什么才是对的。当自己的想法与社会道德发生抵触的时候,根本毋须对此 感到羞愧或耻辱,因为你并没有任何过错,只是和你持同一想法的人比较少而已。就如同别人都爱吃面条,你却爱吃米饭,别人都在玩PSP,你却只玩NDS一 样,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值得羞愧的。

  当然了,这并不是说应该肆意妄为。之前也说过了,想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,便免不了要妥协。最起码,违法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。但不能违法的理由只是为了 保护自己罢了,并不需要完全丢弃自己的道德观与是非观,完全盲从法律。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认的道德与对错,法律也一样只是多数人类个体的共识而已,并 不能代表绝对的真理。有些法律,也许你确实很赞同,发自内心地想要遵守。但肯定也有一些法律是你不赞同的,只不过是为了自保才勉强去遵守。

  再举个例子。去年某日,我去一处不常住的房子取东西。由于时间比较紧,所以非常着急。上了电梯以后,我匆匆忙忙地按下了13层的按钮,刚想关电梯门,就有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冲了进来,一巴掌就拍在5层的按钮上。我当时连想都没想,直接一个大嘴巴就抡在那孩子脸上了,然后破口大骂道“操你妈,5层你还坐电 梯!不会爬楼啊,懒逼”。到了5层以后,我揪住他,不让他出去,然后把电梯门关上,再到13层,我也没有出去,直接关了电梯门返回1层,然后把他给推出去 了,自己重新再上13层。

  打人虽然不算什么大事,但肯定也是违法的。可当时电梯里只有我和那个小孩,没有别的人。而且我一般不住在那边的房子,3个月都不见得来一次,所以打了也是 白打,绝不用承担任何后果。如果是在我常住的家里,就算遇到同样的情况,我肯定也不会动手打这个孩子,因为我怕被街坊邻居看到,然后找上门来骚扰,给自己 增添麻烦。这就是我的法律意识,并不是为了道德而守法,而是为了自己而守法。

  一直以来,我的观点都是,唯一值得去遵守的东西就是法律,因为个人惹不起法律。只要不触犯法律,其他任何道德标准都没有必要遵守。这也就是我以前所说过 的,除了法律之外,任何民间土规矩都是垃圾,想遵守就遵守,想不遵守就操他奶奶。原因很简单,不遵守法律会遭到无法抗拒的制裁(当然,就像上面说过的,如 果愿意承担违法所带来的后果,那违法行为对自己而言也一样是正确的选择),而民间的土规矩并没有任何权威性,即使违反了也不会对自己造成丝毫伤害。所以, 只有天生的奴才和傻逼,才会去遵守那些违背自己意愿的民间土规矩。

  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,世界上没有善与恶,没有对与错,没有该与不该,只有想与不想。

  前一段时间,玩桌游的时候,听竹子说过他的一件往事,给我的触动很大——幼年时期,爷爷去世了。送葬的路上,自己坐在车里,一边看着爷爷的遗体,一边嚎啕 大哭。但在伤心大哭的同时,自己的心里却同时有种强烈的兴奋感觉。因为这种新奇的经历是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,所以觉得非常刺激有趣,心情十分激动。

  在有些人看来,说这种话也许就意味着冷血无情,大逆不道,没有人性。但我却明白,这才是真正的人性。爷爷去世了,肯定会难过。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新奇经历, 当然就会兴奋激动。两者都是最正常不过的反应,彼此之间并无任何矛盾,哪个也都不是假的。只是有些人迫于伦理道德的压力,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实感情,而是自 欺欺人地选择逃避,在脑子里进行自我催眠,强迫自己忘记这种无法容于世俗道德,但却又真实无比的正常心情。

  我并不是没有道德,而是多数人的道德标准把我强行归入到了不道德的群体中。我并不是只接受和自己拥有同样价值观与道德观的人,只要是真性情的人,我都会很 欣赏。如今仍然保持来往者,差不多都是自我意识非常强烈,并没有被那些莫名其妙的所谓社会道德所侵蚀的人。哪怕双方的观点有强烈的冲突,性格极不投缘,见 面就要吵架,起码我也是在面对一个真实的人,而不是一个傀儡。在如今的社会,像竹子和范跑跑这种敢于正视自己的真实感受,并能坦然面对,而且可以不加掩饰 地将其表达出来,即使不能被主流社会接受也丝毫不以为耻的人,实在是太少太少了。绝大多数人,已经被所谓的社会道德与伦理严重侵蚀,早就忘记了自己的真正 本性,以及属于自己的道德与伦理。

  善也好,恶也好,这些人为划定的东西都不重要。人活一生,起码不能连最基本的自我意识都给丢失掉。




看到这些观点,我只想说,这个世界,在每个人的心中的样子的确是区别很大啊。
然而一个完备的人的世界观也果然是完备的。


一个真实的完全自我主义者的真实思想,不知大家会对此有何评价呢?
[ 此帖被bumblebee在2010-08-21 22:29重新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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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1 发表于: 2010-08-22
性无火啊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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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2 发表于: 2010-08-22
文章实在是很长,所以后面的没细看,不过猜想估计还是作者对他本人的思想做的一些阐述。比较另类,而且很多说得也确实让人无可辩驳,看完之后脑海中莫名其妙地想到了两个人:《飞越疯人院》里的麦克墨菲和《蝙蝠侠:黑暗骑士》里的Joker。我不清楚这两者是否也属于极端的自我主义者,但是他们的许多行为都确实很接近一个真实的自我主义者。从心理学角度上来看,也许这就是属于一种“他我”人格的缺失吧,这种人的自我可以说是近乎完美,但是我也从他的阐述中理解了他的思想观念里并无“他我”的概念。个人感觉,如果我们的未来世界充斥的都是这样的人,那么对人类来说无异于一种灾难,我们看到的将到处是强者,而没有弱者的存在,简单来说就是失衡的社会。当然,如果我这么回复估计这个作者肯定又会搬出一套完美的“自我理论”来反驳我的观点,但是即便如此,我还是会坚持我庸俗不堪的想法。真正的强者应该是心灵上的自我和他我保持完美的统一,而不是自我完备他我失衡,他尽可以反驳我这个观点很俗很世故,就像Joker做事一向没有准则,但是蝙蝠侠有一样。如果让我在支持Joker还是蝙蝠侠中做出选择的话,毫无疑问,我会选择后者,这就是我的原则!
“上即是下,丑即是美。”    ——魔蝙蝠座右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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