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FG2注册用户bumblebee 于2009年1月8日23点15分发表的帖子"据美国统计, 能在1分钟内看出这两副图不同之处者,智商在200以上"
直接导致多名浏览该主题的网友产生不良反应,
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于2004年6月10日颁布的<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、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>的第二和第三条相关规定。
同时也违反了 2000年12月28日公布的<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> 的第二项第一条规定。
参考<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>第六项内容
六、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,违反社会治安管理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予以处罚;违反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。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构成民事侵权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注册用户bumblebee至少应该承担民事责任.甚至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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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虽然平时喜欢恶搞,喜欢开玩笑,但是您的这种触犯规定的玩笑,过火的玩笑已经无法令普通人承受了.
鉴于大家都在一个大家都是同一个论坛的注册用户,你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开发表一封道歉信.以观后效.
同时,我个人将保留对您进行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权利!!
TFG2注册用户:小飞龙
2009年1月15日